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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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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科(clinicallaboratory)是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之间的桥梁,包括临床化学、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免疫学、血液学、体液学以及输血学等分支学科。保真教育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1篇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①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②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三、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子宫颈活体、肌瘤、宫颈息肉、血液、分泌物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五、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使用无血站名称和无许可证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确定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生逐项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值班护士按医嘱“三对”后给病人采血标本送血库进行配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标明科别、床号、姓名、姓别、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进行审批。急诊例外。

  4、输血室工作人员接收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5、输血室工作人员应认真观察血液,如遇下列情况,血液一律不得发出:①血袋标签有破损,字迹不清;②血袋破损,有渗血;③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④红细胞与血浆分层不清;⑤血浆层进行性变色,浑浊;⑥血浆层中有明显增多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⑦红细胞的颜色呈暗紫色或红褐色。

  6、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配血结果、储血号、采血时间、有效期时间,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血液输入病人体内。

  7、血液一出库就不能退回,除特殊情况,出库时间不超过15分钟,没有做过其它处理(复温、摇动等)可以与血库工作人员联系查看后在决定是否退血。

  8、如在输血过程中出现反应,应及时报告临床主管医师进行处理,并通知血库一并查明原因。

  六、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七、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八、检验科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九、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十、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或者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4、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5、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6、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医务科。

  7、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8、检查发现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检验科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血库的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每周一次科周会,总结一周工作,做出一周工作安排。

  3、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签审药品器械设备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人员的检验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休假等事宜,加强本科劳动纪律。

  6、负责组织本科科研新技术的开展,介绍国内外先进经验,改进各种检验方法;科室开展新项目及时报医务科,并告知全院。

  7、经常与临床各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定期对本科人员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同时接受院长的考核。

  8、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承担相应的职责。

  十二、检验主管技师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工作,并指导检查下级各类人员的检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负责特殊检验,试剂配制鉴定,检查校正试剂,定期检修仪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督促科内人员正确保管使用贵重仪器、检验材料,审办请领、报销工作。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2篇

  ●检验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2.负责提供临床基础检验、临床生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等专业的监测报告。

  3.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4.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仪器、试剂和耗材,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5.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对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严格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6.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监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7.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检验科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型、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8.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9.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对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10.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11.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原微生物,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12.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13.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检验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1.策划质量管理体系,领导检验科管理层制定检验科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批准检验科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其符合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承诺和CNAS-CL02: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等同ISO15189:2007)的要求。

  2.为检验科所有人员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时提供所需的适当权力和资源。

  3.决策检验科保密性措施。

  4.决策检验科公正性和诚实性措施,保护科室人员不受任何可能对其工作质量不利的、不正当的来自内外部的压力和影响。

  5.与检验科副主任一起,共同负责检验科机构设置,明确检验科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6.规定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及相互关系,对人力、资金、设施、场地等资源进行整体的部署和管理。

  7.任命质量监督员,依据检验科所有人员的经验和职责对其进行适当培训和相应监督。

  8.制定检验科总体的业务发展和远景规划。

  9.对关键人员的授权,包括质量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层等,并指定代理人。

  10.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检验科质量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修改和审核。

  2.协助检验科主任维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3.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4.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5.指导质量监督员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6.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种项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的管理。

  7.协助检验科主任负责分包检验的管理工作。

  ●检验科技术管理层人员职责●

  1.对开展的项目,配置满足检测要求的检测设备、设施、人员,并以检测实验室仪器设置表和能力分析表的形式表明和证实检测能力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

  2.确认本检验科所有从事技术改造和质量监督人员、内审人员均应受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实践经验。

  3.负责及时收集和记录实验室服务对象反馈回来的信息,组织对实验室服务对象投诉和要求或潜在投诉和要求进行主动或被动的服务和处理,促进检验科的技术和管理日益完善。

  4.负责新开展项目的评审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审。

  5.负责检测偏离及标准的控制。

  6.负责检测方法的确认和设备量值溯源的管理。

  7.负责结果质量保证,处理技术方面的重大投诉。

  8.负责合同技术性评审。

  ●检验科科教秘书职责●

  1.领导教学科研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2.在做好本专业工作的基础上,协助科主任分管检验科的教学、继续教育等工作。

  3.带头执行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指导书。

  4.经常向科主任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对科室建设提出建议,努力完成科主任分配的各项任务。

  5.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协助技术负责人进行各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技术考核、业务学习,并做好记录工作;制定科室年度培训计划,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6.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轮换,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及临床教学工作,定期检查实习或进修计划的完成情况。

  ●检验科专业组组长职责●

  1.规划及落实本专业组的发展计划,组织编写各检验项目的作业指导及一期的作业指导书(即标准操作规程,SOP),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本专业组的室内质量控制方案,每日检查各检验项目的室内质控情况,分析质控数据,提出纠错办法,填写月质控报告。

  3.积极参加卫生部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审查、签发室间质评上报表;分析质评成绩,提出改进措施,填写室间质评总结。

  4.参加检验工作并掌握特殊检验技术,解决本专业组的复杂、疑难问题;审签本专业组的检验报告。

  5.征询临床科室对检验质量的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其临床意义,有条件时参加临床疑难病例讨论,主动配合临床医疗工作。

  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安排本专业范围内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切实做好带教工作。

  7.结合临床医疗,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并不断引进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提高本专业的技术水平。

  8.制定本专业组工作计划,按期总结;检查督促检验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勤考绩、人员安排。

  9.负责本专业仪器设备和各种设施的管理;负责制订本专业试剂和实验用品的申领计划,负责本专业范围内试剂和耗材的保管。

  10.完成医院领导和科主任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检验科质量主管职责●

  1.领导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2.监督检测工作时候按检验科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操作。

  3.监督实验室服务对象对服务态度或服务质量的投诉、意见或建议有无得到相应处理,处理后实验室服务对象是否满意,如不满意,有无具体改进措施。

  4.监督是否对新职工进行培训,有无按培训计划执行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是否按要求进行;对进修实习生是否按计划执行和管理。

  5.监督是否按计划进行仪器的检查和校准,是否有未授权人员操作主要仪器,仪器的维修和维护是否有正确标识,仪器的使用有无记录。

  6.监督环境有无记录,内务管理是否符合6S(即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标准。

  7.监督是否有试剂的申请和验收记录,试剂、定标物、质控物的失控是否按规定处理。

  8.监督标本交接,查对、检验、保存是否按要求进行。

  9.监督开展新项目(方法)、换用新标准是否依据标准管理。

  10.监督标准物质是否有溯源证明,比对试验及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有无分析处理。

  ●检验科档案管理员职责●

  1.负责科室的所有受控文件的发放、收回及保管。

  2.负责科室的图书、杂志、内部资料的归档保存。

  3.负责科室所有图书杂志和资料文档的借阅登记及督促借阅者及时归还。

  4.负责科室内部及外部的宣传。

  5.指导宣传文档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检验科试剂管理员职责●

  1.每月制订一次试剂采购计划,由各组组长填写申请单,经主管审核、科主任签字后进行本月试剂采购,紧急情况应特别交代。核实各组试剂存余量,对照计划决定订购数额。

  2.与各专业组试剂管理员一起负责试剂的验收,负责各专业组试剂消耗的统计工作。

  3.负责试剂的核对、保存。

  4.每月月底将各个专业组的试剂消耗清单上报科主任。

  5.指导试剂耗材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检验科耗材管理员职责●

  1.每月上旬和中旬分两次向组长手机本月的耗材采购计划,京科主任签字后进行采购,紧急情况应特别交代。核实各组耗材存余量,对照计划决定订购数额。

  2.负责耗材的验收,负责各专业组耗材消耗的统计工作。

  3.负责耗材的核对、保存。

  4.每月月底将各个专业组的耗材消耗清单上报科主任。

  5.指导试剂耗材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检验科生物安全主管职责●

  1.组织制定生物安全手册、操作规程等文件。

  2.组织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实验室工作质量的准确可靠。

  3.负责医院感染方面知识的宣贯。

  4.负责监督科室的消毒工作。

  5.组织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微生物操作规程和技术。

  6.掌握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并熟悉操作,对培训的结果进行考核,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

  7.指定专人负责对检验科生物安全进行管理和指导。

  8.与感染科共同对发生的职业暴露进行评估和确定,并做出处理。 

  ●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的业务、教学、科研、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主要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安装、调试、定期检查和指导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解决本科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并参加相应的诊查工作。

  3.负责业务技术训练和考核,承担教学任务,培养主管技师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4.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动态,进行并指导下级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新业务,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参加临床疑难病例会诊和讨论,负责疑难检查项目的检查及室内、室间质控。副主任技师在主任技师指导下工作。 

  ●检验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熟悉各种仪器的原理、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同检验科主任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负责仪器的调试、鉴定、操作和维护保养,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参加相应的诊查问题。

  3.承担教学、指导和培养技师等工作,具备解决较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担任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4.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本专业信息,应用先进技术,开展科研和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5.负责复杂项目的检验及报告审签,参加临床病例讨论。

  ●检验科技师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本专业仪器设备的调试、鉴定、操作、建档和维修保养。负责仪器零配件或器材的申请、保管、建账,并做好各种专业资料的积累、保管以及登记的统计工作。

  3.根据科室情况,参加相应的诊查工作,指导和培养技士及进修人员,并负责其技术考核。

  4.学习、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加科研和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5.检验科技师负责菌株、医疗用毒性药品、检验器材的管理,担任各种检验项目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与鉴定。

  ●检验科技士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协同技师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建档、建账和使用登记。

  3.协同技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申请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钻研业务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指导实习人员工作。

  5.检验科技士负责收集、采集检验标本和进行一般检验工作,做好消毒、灭菌工作。

  ●检验报告审核签发人职责●

  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及高年资初级技师(工作3年以上)(特殊情况下高年资技士也可出具审核报告),掌握所审核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方法和作业指导书。

  2.掌握审核检验项目的监测限制范围,能对检验结果进行判断及必要时进行解释。

  3.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能及时发现解决室内质量控制失控问题,了解所审核检验项目不确定度来源。

  4.熟悉掌握所审核检验项目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及检验报告的格式,能快速行使原始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查阅的权利。

  5.审核人在检验者自校完原始记录,并按要求编制、打印检验报告前,负责对检验报告所描述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

  6.审核人对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发现错误应退回检验者重新改正,修改后重新履行复核程序,无误后签章,正式签发。

  检验科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3篇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系统,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检验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过程,制定质量方针和明确质量目标。定期讨论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

  4.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当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5.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接收标本时,检验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申请单填写内容、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6.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报告发出前应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

  7.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查试剂质量,对检测系统进行性能验证,对检验方法学进行评价。

  8.严格执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9.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化学危险品、防火防水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10.密切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检验新项目和新技术,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检验信息服务。

  11.制度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3.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存放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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