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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考核制度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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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警(辅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区别于公职人员)。为规范辅警队员着装行为,树立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着装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保真教育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辅警考核制度建议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辅警考核制度建议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管理机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由镇(街)财政全额保障的“镇级”警务辅助人员和由市镇(街)两级财政专项补助的“村级”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简称为“辅警”。

  第三条各镇(街)设辅警大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辅警管理的机构,负责辅警的统一录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辅警大队大队长由各镇(街)公安分局分管巡警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教导员由综治办一名领导兼

  任,副大队长由公安分局机动巡逻大队(巡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抽调组成。

  各警务区设辅警中队,由警务区警长担任中队长,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副中队长。

  第四条公安机关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辅警的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指导全市辅警队伍的管理。各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应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状况统一规划和派驻辅警,开展辅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并定期在镇(街)范围内实施集中战训等管理活动。

  第五条对辅警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或配合。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辅警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辅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八条辅警应当维护队伍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辅助活动;

  (二)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协助交通管理秩序;

  (四)协助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管理;

  (五)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辅助活动;

  (六)专业技术、后勤等相关警务保障活动;

  (七)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警务辅助活动。

  第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辅警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开I}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条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职责行使职权;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录

  第十二条辅警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镇级”辅警的人员核定由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向镇(街)辅警大队提出招录名额及职位要求,镇(街)辅

  警大队根据汇总的要求制定招录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村级”辅警的人员核定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臵35名,配臵数量不足巧名的村(社区)按照15名核定,统一由镇(街)辅警大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招录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四)体检与政审;

  (五)审批与备案。

  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辅警的,经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招录程序。

  第十五条辅警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合格;

  (二)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米以上、女身高

  1.55米以上;

  (四)退伍军人优先。

  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从事辅警工作。

  辅警考核制度建议2篇

  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20**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管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管理模式。

  (二)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然结果。

  深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缓解警力不足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实际管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尤为凸现,辅警就成为了警力不足的重要补充。但由于辅警的队伍的综合素质及队伍管理与民警还有一定的差距,只有明确辅警身份职责、履职有法可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释放警务辅助生产力,提升警务辅助效能。

  (四)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辅警队伍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有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队伍不稳定、综合素质不高,警务辅助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亟需通过立法和改革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当前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

  在基层单位的辅警队伍管理中基层领导对辅警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是部分地区辅警没有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中,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在辅警思想建设中的根本作用及工会维护辅警合法权益效力,造成辅警党建和优抚工作缺失和滞后;二是部分基层单位对辅警“三定”工作还不够明确,导致单位辅警没有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责任领导民警及各单位具体用人额度,造成岗位不清职责不明。

  (二)经费保障有待提高

  经费保障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要支撑。由于辅警人员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又比较大,造成了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不稳定。以温江分局为例,勤务辅警每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加班值班,除去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平均到手工资为3100余元;文职辅警每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加班值班,除去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平均到手工资为2300余元。同时,随着维稳任务的空前艰巨和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公安工作任务随之急增,辅警承担的工作量越来越大,辅警人员普遍感觉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心理失衡也是导致辅警队伍不稳定的一大原因。

  (三)职业发展空间不足

  职业发展空间事关辅警职业的吸引力。大多数辅警从参加公安工作到退休、离职都能“一眼望到头”,没有职级、没有领导晋升岗位、没有技术职称就连岗位调整都十分的困难更别提职业化发展空间。只有通过职业空间拓展,让特别优秀的辅警进入“体制内”,实现身份转变,留住技术性、技能性人才,不断增强职业吸引力,增强辅警工作的获得感、成就感与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可持续发展。

  (四)困难困扰比较突出

  在辅警队伍管理中,温江公安坚定信心,凝聚斗志,全警动员,制订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思路,予以强力推动。但部分基层所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推动乏力,氛围不浓的问题。一是在辅警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分局党员辅警未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在思想政治建设中不能很好的融入;二是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辅警执法素质和能力普遍偏低,法律知识不熟悉的问题;三是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加深理解、加强互信、和谐互助的警民关系建设任重道远。

  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路径探索

  温江分局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度与落实并重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招聘使用、日常管理、绩效考评等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确保在推动教育整顿有力有效开展的同时,着力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辅警队伍。

  (一)创新管理机制,确保辅警队伍稳定发展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科学管理。为最大限度提升辅警效能,温江分局20**年制定了《XXX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共有6项管理细则,明确了辅警编制及具体岗位。2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有11项管理细则,其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二是建立层级管理,打通晋升通道。辅警岗位职位层级晋升管理是提升辅警队伍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要建立起层级竞聘、层级考核、层级激励等机制,使得辅警工作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不一样”,提高辅警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岗位交流,盘活警力资源。为深入推动分局辅警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辅警队伍人力资源结构和配置,提高辅警人员多岗位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提质增效,温江分局对辅警轮岗进行了具体规范。分局机关新入职文职辅警必须有1年以上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大队或巡警防暴大队工作经历,并通过报名考试后上岗。

  (二)建全监督机制,确保辅警队伍忠诚可靠

  一是完善纪律规定,增强规矩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温江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和辅警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XXX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问责规定》。同时新制定《XXX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划定纪律红线底线,让每名警务辅助人员明确纪律规定,行为守则,严守纪律铁规,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同时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早防范、早发现、早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听从指挥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二是健全考核办法,激发工作动力。按照“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辅警日常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要求分局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情况,以月、季、年为单位,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常态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绩效、表彰奖励、层级晋升、交流轮岗等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辅警,要给予专项表彰,提升辅警的职业荣誉感。三是建立责任清单,严格风险监管。要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常态化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对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善于运用辅警问责规定,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问责处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局各单位实行民警与辅警结对捆绑制度,严格落实连带责任和“一岗双责”,对辅警日常纪律作风、八小时外生活进行全面监督。

  (三)落实关怀机制,确保辅警队伍生机活力

  一是强化关心关爱,增进情感认同。提升队伍“精气神”是深化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效手段。用好激励手段,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不仅为辅警们创造出了拴心留人的环境,更能提升辅警的工作劲头。温江分局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辅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忠诚奉献、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对辅警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注、人格上尊重、健康上关爱,给予辅警更多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积极营造公安机关大家庭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温江分局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警实战大练兵”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定期分批对辅警进行强化培训,重点解决辅警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全面提高辅警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对内组织各单位辅警进行了业务“大比武”,达到相互学习、相互切磋、相互进步的效果;同时坚持以实战为导向,充分运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拓展延伸业务领域的学习与交流,对外陆续组织辅警骨干参加市局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切实提升辅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待遇保障,增强职业归属。今年以来分局积极开展辅警经费保障专项调研,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形成辅警薪酬待遇稳步提升和社会保障机制,并对标先进地区,提升辅警财政保障力度。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温江分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加强经费保障,已建立健全经费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涨幅调整。规定了具有党员身份的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根据辅警专项经费执行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确定绩效奖励基数,合理的将年终剩余经费按照考核进行分配;将辅警纳入本单位工会,享受工会成员权利等,从而使分局辅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警营的温暖。

  辅警考核制度建议3篇

  近年来,为解决警力不足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县局聘用了部分辅警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近期,由于个别辅警的违规问题,造成了媒体的报道炒作,影响了辅警队伍和县局整体形象。根据《**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针对一些单位疏于管理和部分辅警违规违纪的现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辅警工作行为,特制订此意见。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大力提升辅警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完成各项工作的思想保证。各用人单位要把辅警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每年开展核心价值观、宗旨意识等主题教育,对辅警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宗旨意识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确保全体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规范职务行为

  辅警人员,是指由县局及各单位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独自进行执法活动。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领导和正式民警的指挥,坚决禁止私自执法的错误行为,做到不越红线一步。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要及时发现在协辅警队伍中出现问题,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重点抓好协辅警辅助执法、日常管理、队伍形象等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注重细节和长效管理,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不断强化爱岗尽责理念,使协辅警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切实发挥作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辅警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辅警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中所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制度管理。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及各用人单位,要对辅警的管理、执勤等活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是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队伍建设管理方面的漏洞。

  辅警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予以停职检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多次批评教育无效、屡次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辅警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所在单位的责任民警和主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辅警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律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以及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做到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严禁参与执法活动;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及合法财物;严禁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二)辅警人员在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着装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着装时不得染发,留长发(男发不过鬓,女发不过肩);不得在履行警务活动中染指甲、化浓妆。非工作需要不准穿制服进出宾馆、酒楼及各种娱乐场所;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要注意形象,不准出现袖手、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等不良行为。不得将辅警制服转借和贩卖给他人。

  (三)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串岗,不能从事扎堆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活动。待人接物要保持良好仪表,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自觉消除“四难”现象(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的问题。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利用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等警务秘密,严禁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严守“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武器、警械。不得酗酒,参与赌博,不得做其他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事。

  (六)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钱、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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