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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系统“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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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总结(Job Summary/Work 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保真教育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民政系统“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政系统“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

  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市以“民政服务质量提升年”为一条主线,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提质、社会救助提速、社区治理提效、专项服务提档四大行动,充分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不断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19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围绕“老有所养”,养老服务实现提质。

  一是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在市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下,出台了《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每个乡镇在2020年前至少建成一所三星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12个乡镇,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4家,已完成招投标3家,已挂网1家,春节前完成挂网招标3家。敬老院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办理已实现全覆盖。新建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家,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9家,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1家。二是稳步提升城区养老服务质量。今年新建5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家社区嵌入式养老综合体-山水华庭长者之家正式运营,获得省厅领导高度认可。引入苏州普康公司和本土益仁社工组织共同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运营,有效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作用。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硬件设施达标升级,定岗定责,承担全市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从业人员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产品展示、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和职责。4月份,成功举办2019第一期全国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培训班,吸引来自全国各地200多名养老院长和养老专家、学者参加,进一步促进了市养老事业的发展。

  (二)围绕“脱贫兜底”,社会救助实现提速。

  健全村民小组长网格化机制,完善奖惩考核办法,强化配套设施建设,构建“普遍走访,精准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救助服务“六到位”,破解基层民政工作服务能力短板问题,激活服务群众“神经末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三)围绕“共建共治”,实现社区治理提效。

  一是着力推动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全市38个城市社区平均每个社区清理牌子76个。街道要求各部门参照依据,整合考核事项,建立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未纳入清单的考核一律取消,对社区进行综合性考核。社区工作者管理有序推进。全市267名城市社区岗位等级已经初步核定,《市城市社区工作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正在修订。二是探索乡村社区治理经验。以全国农村治理实验区建设为载体,通过以点促面,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初步构建了以“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安全共治、文明共建、绿色共享”为支撑点的农村社区治理大格局。完成了柘皋三星村等7个村部的标准化建设达标任务。天河街道黄窑村荣获省级民主协商示范村。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创益园平台作用。市社会组织创益园,设立“三大中心、九大平台”,用来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截止目前,入驻社会组织15家。今年开展了第一届公益创投计划,14个项目落地6个城市社区,分别由10家社会组织具体实施,项目资助金额达69万余元,实施周期为一年,内容涵盖党建服务、助残服务、为老服务、心理疏导、关爱困境儿童等多个公益领域。

  (四)围绕“为民惠民”,专项服务实现提档。

  一是市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4733平方米的市级公益性安息堂土建和装潢装修已经竣工,目前已安装格位11400个,具备投入使用功能。占地163亩市级公益性公墓已经进场施工,春节后全面建设。占地面积113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的殡仪馆土建主体已经完工,春节前挂网招标。二是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以建安息堂为主,公墓为辅”的思路,全市共建成公益性公墓8座、骨灰堂3座;在建公益性公墓2座;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5座、骨灰堂1座。其中庙岗乡新建的安息堂今年已有15位正常死亡人员骨灰主动申请安放安息堂。三是违法违规私建殡葬设施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通过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已按时完成前期摸排的“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和活人墓整治任务。共清理整治“住宅式”墓地13座,活人墓52座,硬化大墓600座。四是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根据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要求,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推进未保中心转型升级,主要承担未成年人临时监护责任和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职责。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与时俱进、抢抓机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的力度需要加大,民政信息数据运用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不够强,服务理念和工作举措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系统谋划推进工作能力不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激发。三是民政干部队伍工资待遇有待进一步提升。民政所工作人员、村级民政专干、社会工作者福利待遇偏低,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建设,不断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三星级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建设有效融合,实现有限的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选择部分居家养老服站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实现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强基层救助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村(居)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健全村(居)救助协理员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提升村级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会救助360”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居)、村民小组及村民小组长多层次救助网络体系,实现基层救助服务360度全覆盖,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

  社区治理工作方面:城市社区治理工作:规范城市社区设置。打破简单传统区域模式,按照城市发展、便于服务居民、便于群众生活的需要,对规模设置不合理的居委会进行科学化设置,做到周边相连,整齐划一;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规划。督促和指导街道完善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每个街道推荐1-2个基础比较好的社区率先打造试点。农村社区治理工作: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经验总结工作;重点孵化和培育50个品牌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推动“一村一社工”全覆盖。

  专项社会事务方面:强力推进乡镇公益性安息堂建设。以庙岗乡新建安息堂为典型,在全市范围内示范推进;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公益性安息堂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奖补政策,加大奖补力度。科学谋划市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配备高标准硬件设备,配齐高水平的殡葬专业服务队伍,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实现殡、葬、祭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打造殡葬服务标准化品牌。

  民政系统“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力推进“五化”民政建设,聚焦“3131”工程和六大行动,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民生指标,克服机构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用实干和智慧书写了民政满意答卷: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要求稳妥做好了民政职能划出、人员转隶和机构设置,民政划出工作事项全部顺利交接;五化民政建设获评“全省创新实验先进单位”;指导蔡子池街道西湖社区和太平圩乡山碧村、坛下乡坛下村分别成功创建为2019年度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指导灶市街街道天桥社区、余庆街道三顺社区和永济镇大河边村、水东江街道兴竹村分别创建为衡阳市2019年度“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民政部门所负责的小康指标、乡村振兴、省政府真抓实干、重点民生实事、兜底脱贫等考核指标均按要求落实到位,并获评衡阳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先进单位;年度各项工作均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党建引领凝聚合力更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和“五个日子”,强化“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持续推进“五化”支部达标,认真组织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市委巡察交办问题整改和选人用人第一轮专项检查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困难群众幸福指数更高。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兜底精准认定、精准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深度融合,并实现“精准识别、应兜尽兜”;深入推进驻村扶贫,全局40名党员干部定期走进80户贫困对象家中精准施策,除3户5人实施兜底保障外,其他全部如期脱贫。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再次提高低保标准,及时向低保对象发放了5~12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了362.7元,超出省定标准22.7元;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了223.6元,超出省定标准26.6元。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推行救助对象认定以“核算为主、评议为辅”,新申请救助对象和已享受救助对象实现了100%信息核对;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制度;开展了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追缴。进一步规范了临时救助,开展了临时救助资金检查,主动向社会公示救助情况。扎实推进了特困人员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2%,超出省定标准12%;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有序推进,301人次获得64.4万元理赔。扎实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151人次。扎实推进了老区工作,成功申报3个老区扶持项目,走访老革命家属60余户,《耒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工作有序推进。

  (三)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更优。一是殡葬服务管理持续发力。推进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和公益性骨灰安葬塔项目工程建设;深化殡改宣传,倡导殡葬新风,殡仪馆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惠民殡葬进一步落实,累计为困难群众减免资金66.52万元,火化率较上年增长13.9%;组织开展了殡葬突出问题整治。二是区划地名服务日臻完善。深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了《耒阳市标准地名录》的编纂和审核;持续推进了城区园区地名命名、更名整治,新命名更名方案即将实施;扎实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年内未发生一起边界纠纷;持续推进了城区地名标志设置,全年新设置和更换地名标志3620块。三是婚姻服务水平更加优质。进一步完善了婚姻登记设施和设备,积极推行免费颁证、上网预约、家政辅导等,成功创建为湖南省3A级婚姻登记机构,全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7万余对。

  (四)民政社会治理根基更牢。基层自治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对乡、村干部进行联审;扎实推进乡镇振兴相关工作,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栏“亮化”行动,指导村(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完善,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了乡村治理,指导全市所有社区建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组织管理体系;争取城区社区运转经费由每个15万元/年提高至25万元/年。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全市已有30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大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对349个中的282个社会组织实施了年检,参检率81%,全市已登记的370家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益和脱贫攻坚,正源学校等一批教育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户结对帮扶,铁五局二公司医院等民办医疗机构走进贫困村开展义诊,微阳公益协会等一批公益类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活动。

  (五)民政福利事业普惠更广。一是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城区中心敬老院招商引资“公建民营”合作合同成功签约;三都镇敬老院、亮源乡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引导春晖等3家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年内新增养老床位78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增至43.4张,高于目标值8.4张;持续推进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升;认真做好了高龄老人增减,及时向2400余名90-99岁及36名百岁老人发放了高龄补贴或长寿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提升至每人10000元/年;进一步摸清了留守老人底子,4787名留守老人建立了台账。二是儿童福利水平逐步提升。新增建设示范村级儿童之家25个(总量达到了46个),全市90%的村(居)均挂牌建立了儿童之家,400余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获得专业培训;“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和“寒冬送温暖”活动持续实施,全市留守儿童得到了更多关注和照料;再次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350元;开展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对512名儿童建立了台账,并启动了保障资金发放。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由每人55元/月提高至60元/月,全年累计向20余万人次按月发放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向18余万人次按月发放了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四是福彩发行稳步推进。在全省销量整体下降的形势下,全年仍然发行福利彩票4147万元,为衡阳县市中最多。五是慈善工作成绩喜人。高规格完成了耒阳市慈善总会换届选举,新一届领导班子正式履职,并以此为契机,整合慈善资源,主动走进各企业和商会开展劝捐,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突破历史;举办了耒阳市第四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慈善公益助学活动,再次对6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新生进行了资助。

  (六)民政自身建设基础更实。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家访和谈心谈话制度,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整治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组织开展了消防等安全宣传,以及大排查、大整治,全市民政福利和服务机构运行安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学习和宣传,组织线索摸排和上报,较好地履行了民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职责;牢固树立人大、政协意识,坚持报告工作到位,接受工作检查到位,办理建议、提案到位。圆满完成了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扎实做好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件51件,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100%;组织开展了“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民政法治建设得到延伸;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政力量建设,30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面建成,36名社工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用心提供服务;30个乡镇志愿者服务站全面挂牌开展服务;大力推进了民政宣传,全年共发布各类民政工作信息146条,省级以上媒体采用71条,较好的弘扬了民政正能量。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契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概括起来是:推进三个一(一个中心,一个创建,一场决胜);狠抓两个“好”(呵护好“一老一小”两类对象,完善好项目建设和能力建设两项基础);做实四个“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治理)。

  (一)坚持党建引领这个中心。深化党建引领民政工作,强化意识形态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完成支部“五化”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五个日子”和谈心谈话制度,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和运用,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力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对照湖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五化”(人本化、标准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化)民政建设评估要求和指标,以及我市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加快补足短板,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建设,确保获评全省五化民政建设先进单位。

  (三)决战决胜社会兜底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不落一户、不少一人。大力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继续推进低保专项治理和“一季度一专题”集中治理,全面摸清“四类对象”(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底数,加强与扶贫、残联、医保、住房等部门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推进“三落实”,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确保做到“应兜尽兜、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狠抓精准救助开展慢、救助水平偏低、临时救助不规范和资金结余大、特困人员照料不到位、集中供养率低等问题整治;加大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救助帮扶机制。进一步推进坛下乡光华村、天宝村和一甲村驻村扶贫工作,助推村级经济发展,深化结对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四)呵护好“一老一小”两类特殊群体

  在保障“一老”方面。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养老床位建设,确保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量达到或超出上级规定;加大护理型养老服务床位建设,力争占比有较大提升;推进建成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鼓励社区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实效。充分发挥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村级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作用,力争全市敬老院养老床位利用率达80%以上;加强对春晖等民办养老机构的督促指导,确保尽快服务社会。三是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深入推进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切实做好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工作;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采集,全面摸清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底数,指导督促村(居)建立相关档案,完善关爱和定期探访制度,积极开展关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年内举办一期敬老院工作人员培训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

  在保障“一小”方面。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全市村(居)100%覆盖,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督促儿童之家发挥实效;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孤儿助医、助学工作;全面规范社会福利中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儿童福利重点风险隐患防范和排查;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五)推动好项目建设和能力建设两项基础

  在项目建设上。加快推进城区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步伐,力争年内投入运营;积极推进乡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加大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二期和公益性骨灰安葬塔项目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新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启动工程建设。

  在能力建设上。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推进全局岗位调整;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推行奖勤罚懒;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三集中三到位”。二是推进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禁毒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营造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抓好民政系统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民政资金、资产、项目、档案监管。三是加大民政宣传,创新宣传方法,畅通新闻渠道,讲好民政故事,展示民生温暖,传递大爱情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四是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资格考试,深化湖南社工“禾计划”实践,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社工站人员和规范服务,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五是牢固树立人大、政协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六是认真做好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重点把中心敬老敬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民政“十四五”整体建设。

  (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并力争超出上级规定的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相应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深化低保整治成效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纵深推动“救急难”,落实物价联动机制,在亮源乡、太平圩乡推行农村低保精准补差式救助试点;探索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在给予困难群众必要的生活物资的同时,开展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多样化、个性化关爱服务。再次对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重新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对分散特困中失能、半失能对象照料护理落实情况的监督,继续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护理保险,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力争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全面规范乡镇敬老院人员、资金、安全管理。

  (七)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整合和发动社会资源,做大做强慈善公益事业,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有序推进乡镇(街道)完善分会建设,完善慈善发展机制,规范慈善组织监管,深化“慈善一日捐”,创新开展慈善募捐,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商会、爱心人士的力量,做大做强慈善基础;支持新建2家“慈善超市”;继续实施助学、助医、助困等慈善救助,传播慈善理念,大力培育公益慈善品牌,提升慈善公益形象。强化彩票发行安全,拓展福彩发行渠道,创新营销宣传,规范公益金管理,每个乡镇至少建设福利彩票站(点)1个;举办第五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慈善助学,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子圆梦。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底蕴,完成《耒阳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编纂,加强老区项目争取和监管。

  (八)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一是规范地名服务。全面完成《耒阳市地名图集、标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编制出版;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全面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健全地名标志管理、维护工作机制;完成边界联检任务,保障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二是加强救助管理。认真做好站内救助,扎实做好“夏冬”两季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三是优化婚姻服务。积极创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构,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四是深化殡葬改革。积极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面规范殡仪馆运行管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广泛开展殡改宣传,落实惠民殡葬措施,加快殡葬信息平台和机制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争每个乡镇建成1个公益性公墓;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殡葬执法,推进城区殡葬行为规范、文明,农村“青山白化”得到有效整治。

  (九)深化社会治理成效。一是夯实基层政权建设。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按标准要求推进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服务场所面积达到国家标准;落实便民措施,便民服务站标识规范统一,服务群众便捷高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常态推进机制,举办全市十佳《村规民约》评选,并推荐参与第二届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推进村(居)务公开栏动态管理制度落实;深化村民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设,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全市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使用,建立更改录入信息报备制度;筹备村(居)同步换届。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商机制;规范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配合组织部门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调整备案制度;积极指导和推荐参与全省“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积极申报全省、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城区、街道、社区)创建,征集优秀社区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配合做好村(居)民小组长联审,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处置,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和“五化”支部建设,支持示范阵地建设,深化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在城乡社区中各建2家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民政系统“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总结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悉心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六大战役”、实现“四个提升”的决策部署,以“五化”民政建设为总体要求,着力强化三大建设、推进三大重点、夯实三大基础,各项工作展现新成效、呈现新进步。省民政厅已将永州市民政局作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上报民政部,成为全省民政系统获此殊荣的四个市州之一;市区划地名办被推荐入选“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协民主评议市民政局工作取得全票通过的好成绩,在全国成功首发了本土彩票——“女书”。

  (一)强化“三大建设”,科学引领民政工作。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政治素养。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成立了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创新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服务平台,实现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强化执行力建设。落实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双十条”要求,完成了民政业务工作精细化改革、行政许可归口管理改革,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行政许可办结时限比原来缩短70%以上。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市、县区民政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大平台,社会组织设立许可登记、老年证办理等29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完成了民政广域网升级改造,局机关实现无纸化办公。蓝山县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搭建 “蓝山民政高铁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二)聚焦“三大重点”,全力推进民政工作。一是强化民生保障政策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430元/月、27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324元、193元,1.6万名一类兜底对象低保金按不低于3400元/年的保障标准全额发放。残疾人“两补”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55元;社会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800元/月和1200元/月。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0元,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个档次,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2500元、1500元;为31986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保险,支付保险金709.19万元。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全年为7.1万名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发放抚恤补助金2.97亿元;25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妥善安置,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56.3万元。扶持“双带双促”创业对象440户,发放扶持资金673.7万元,其中市本级扶持30户,发放扶持资金80万元。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全年为1.299万名90-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132.9万元,为273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健康补助金113.3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扎实推进,政府出资为8.04万五类特困老人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完成了农村留守老年人摸底工作,为全市12.9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了信息台账,夯实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基础。救灾救济有序推进,雨雪冰冻期间应急救助迅速有效。二是突出抓好专项工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回头看”,按照民政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落实了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重残重病人员“单人保”政策,全市共清退条件好转或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0658人,新增纳入符合条件的对象30737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58833户107687人,保障率由2017年清理整顿后的1.6%增加至2.3%,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冷水滩区老兵之家、蓝山县里田村世界王氏协会等8家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打击取缔。加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丧葬用品制造销售、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违规治丧和大操大办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区划地名工作卓有成效,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省界湘桂线永州段和3条县界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湘桂两省六市边界联检总结会在永州召开。福彩慈善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福彩销售再创新高,年销售总额达到5.3亿元;募集慈善款1786万元,发放慈善救助资金47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600余人次。三是大力推进工作创新。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围绕养老体系建设、社区治理、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创制了《永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永州市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双牌“养联体”、宁远“三联体”养老服务体系探索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均成功申报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冷水滩区白竹亭、楚江圩社区民政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困境留守儿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五化民政”创建全面推进,祁阳县被省厅评为“示范创建进步县”,零陵、道县被纳入第二批全省示范创建范围。江华县自主研发了“民政社会救助查询系统APP”,实现民政多项业务数据以及与扶贫数据的信息共享。

  (三)夯实“三大基础”,切实保障民政工作。一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工作全面实施。市医养康体中心、市特殊精神病养护中心两个项目可研报告完成,纳入“十三五”规划笼子。启动实施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道县寿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全面完成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50张;蓝山湘江源、冷水滩普利桥、江永粗石江三所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完成13所农村敬老院照料护理区建设,新增护理床位335张。新田县和东安县社会福利中心、冷水滩区老年养护楼、双牌和道县殡仪馆等县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推动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成功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1个;认真做好革命老区专项扶贫项目申报工作,全市共获批实施省级财政老区专项扶贫项目33个、资金141万元。二是夯实基层治理能力。深入开展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全市2950个行政村“亮栏工程”全面完成。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全市12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部运营,新增社会组织191个(其中社团67家,民非124家),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数达到3072个,比上年度增长19%;市本级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投入资金139万元。三是夯实基层队伍建设。着力推进社工站建设,全市181个乡镇(街道)建成社工站189个,招聘专职社工人员317名。制定出台了《永州市村级民生员民政协理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强化创先争优,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这一年,市直民政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扎实做好迎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和市政协民主评议市民政局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市芝山医院、市军供站财务状况进行内审,严格整改突出问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市局机关深入开展“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争资争项成效突出,全市全年共争取各类民政资金15.78亿元,连续三年排全省第三,占全省的8.71 %;全年共有3136个项目录入了省民政厅项目管理平台,项目录入总数排全省第二 。市局驻村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宁远九嶷山瑶族乡紫荆村驻村扶贫事迹受到中央、省主流媒体推介,扶贫队长曹春晖被推荐到中组部表彰;江永松柏乡莲花岗村驻村帮扶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来势较好,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氛围浓厚,筹集帮扶资金达515万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市福田茶场转型发展势头良好,棚改工程、农村公益殡葬服务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成效明显,茶叶产业科研改革取得初步成果。市军休所 “德孝军休”、“文化军休”建设不断呈现新的气象,并成功承办20xx年全省军休人员门球赛。市军供站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年内完成军供保障任务268批次,接待部队官兵4.85万人次。市救助管理站“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机构开放日”“送流浪人员回家”等活动卓有成效,副站长陈拥明被省推荐为民政部表彰的“全国民政工作先进个人”。市福利中心公建民营项目通过招标由永州常青树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承接管理运营。市芝山医院、康复医院、殡仪馆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二、20xx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机构改革后在新起点上谋划部署和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民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在“强基础、补短板,托底线、惠民生,抓管理、防风险,转作风、带队伍”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好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职能,全力推进永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托牢社会救助底线。一是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按照省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要求,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480元/年,月人均补助不低于195元;残疾人“两补”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0元/月。在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基础上,统筹提高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城市低保在省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标,确保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4倍提标,照料护理费标准依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类别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的要求确定,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吃饭、穿衣、监护等最基本的生存权益。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两补”对象清理认定工作,及时将“两补”政策宣传到每一个残疾人,确保符合“两补”条件的人员一个不漏地纳入“两补”范围。”二是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做好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分类、标识和建档工作,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加强与扶贫部门数据比对,坚持“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健全低保认定方法,加大对重病、重残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和低保渐退机制,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三是持续抓好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近年来城乡低保清理整顿成果,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根据省市纪委要求,牵头开展社会保障兜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在精准施保中的重要作用,新申请救助对象100%核对,在保对象年内争取全部复核完毕,确保低保对象认定精准、程序公平、群众满意。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探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临时救助规定,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争取省民政厅在永州开展“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终端”建设试点。

  (二)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立项的市医养康体中心、市特殊精神病养护中心年内争取启动建设;在建的新田、双牌、东安三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冷水滩区老年养护楼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实施,零陵、宁远、新田、东安、祁阳、双牌争取各新建1所区域性农村中心敬老院,增加养老服务床位供给,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任务。二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强力推动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证照办理、服务质量、适老化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启动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和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继续在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开展照料护理区建设,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保险,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45%以上。以试点示范为抓手,积极申报全国、全省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持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探访制度。三是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抓好双牌、宁远“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广养联体、“三联体”探索经验,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社会力量承接养老服务,盘活现有养老服务资源,努力提升设施使用效益,零陵、冷水滩、道县、江华要做好福利中心运营工作,各县区要采取引进专业团队或培育孵化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方式,尽快将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小型养老机构运营起来,发挥设施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三)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强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相关帮扶救助政策。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机构抚养孤儿生活水平,年内,冷水滩区儿童福利院要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结合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抓好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持续开展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综合解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户籍登记等问题。结合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扎实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等专项救助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做好流浪乞讨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培训,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巩固“亮栏行动”成果,扩大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和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做好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的示范创建。二是强化农村治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清理规范,并组织好评比活动。推动社区减负增效,集中整治社区挂牌过多、出具证明过多、承担考核过多过滥的突出问题。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强线索摸排,深化专项治理,为明年基层民主选举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推动社区服务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民政服务社会化试点范围,每个县区要选择2个城(乡)社区开展试点,运用“社区+社工、项目+社会组织、常态+动态”的服务模式,为社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重病老人、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民政服务,丰富社区治理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力争新增1-2个县区跻身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范围。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继续做好后续管理服务,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清理整改登记管理中存在的名称不规范、章程核准不精细、行政许可手续不完备、审批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不审批等突出问题。制订出台《永州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指引》、《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指引》、《社会组织成立(换届)会议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改革,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抽查工作,县区、市级对本级登记社会组织抽查率分别不低于3%、4%。依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及收费。推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推进市、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加大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打造公益创投服务品牌,为民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添翼。

  (六)持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一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支持指导道县申报创全国5A级、冷水滩创4A级、蓝山和江华创3A级婚姻登记机关,指导东安县做好婚姻登记机关的搬迁和运营工作。细化婚登工作规范,提升婚登服务水平。二是深化殡葬改革。以《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施行为契机,市级层面争取出台“1+X”的系列殡葬改革政策文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指导各县区依法划定火化区,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改善殡葬服务设施,现有设施要进一步升级改造,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并合理规划、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墓地、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加强殡仪服务管理,强化殡改联合执法监管,加快生态节地殡葬发展步伐。三是倡导文明新风。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全市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七)支持慈善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成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完善市县慈善网络。创新资金募集方式,完善网络捐赠平台,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壮大慈善规模。深化慈善超市与社区慈善工作站融合共建,年内,各县区要新建1-2家慈善超市。要争取免费午餐项目在永州全面落地,创建一批永州慈善公益品牌。二是稳步推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抓好永州福彩标准化建设,确保完成5.24亿元,争取突破5.3亿元销售目标。完善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努力打造永州“阳光福彩”。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任务,推动实施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继续组织社工师考前培训工作,抓好“三区计划”在我市的组织实施。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八)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着力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面完成地名“图、录、典、志”编撰出版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10月30日前完成界线联检任务。稳妥推进区划调整,力争完成新田县、东安县撤镇设街道工作,积极做好祁阳、道县撤县设市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流浪救助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管,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深化与公安人口数据库、DNA 信息库和人像比对对接合作,不断改进流浪救助和“寻亲服务”。新田和祁阳、双牌要加大救助管理站在建项目建设力度,确保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零陵、江华、东安要积极包装申报救助管理站项目,补齐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短板。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一是全面推进“五化”民政建设。20xx年全市所有县区都要开展“五化”民政创建,对标省、市创建指标,出台创建方案并启动实施;祁阳、零陵、道县争取创成“五化”民政示范县。持续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改革,将能下放的民政管理服务事项尽量下放到基层,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鼓励支持蓝山县开展“民政高铁”模式探索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介。着力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快民政标准研制步伐,力争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地名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出台行业规范,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民政法治化进程。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统筹抓好民政机构改革。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的要求推进民政机构改革工作,对标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三定”方案,优化职能配置,厘清职责边界,配强工作队伍。涉改的内设科(股)室和直属单位,在未完成移交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持续推进民政执行力建设。抓好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双十条”的贯彻实施,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和“一单四制”为载体,抓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省、市民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提高民政工作质量和效能。四是深化机关文明创建。年内市民政局机关争取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民政局也要继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提升队伍文明素养,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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