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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孔雀东南飞并序教案
仲卿和兰芝两情相悦,不能长相斯守,便有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苍凉。为了摆脱独自徘徊的悲凉,他们选择了共同殉情。留下了“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千古盟誓。终究,他们还是走在了一起,好不令人掬泪的悲凉——“生不偕老”,好不令人慨叹的幸福——“死求同穴”……
对于兰芝为焦母不容而致使夫妻分离的缘由众说纷纭,各执其辞。我虽不才,也还想置喙几句。在我看来,还有两大可能:
《礼记内则》中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仲卿“甚宜其妻”,这无疑问――当焦母坚持遣兰芝走时,只听到仲卿绝望而悲怆的呼喊:“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从前嘘寒问暖,无所不谈,可谓母子深情矣。现在小夫妻昵喃燕语,忘乎所以。巨大的落差,强烈的失落感猛然袭向焦母,她踉跄失措。试问向来都把全副精神寄托于独子身上的她,情何以堪?于是,悲剧的序幕被拉开……此或为其一。
其二,焦母守寡多年,独独地守着这么的一个宝贝儿子。深闺一贯孤独寂寞,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也便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幸福。时下,却忽然地瞧见儿与媳的卿卿我我,如胶似膝,好不恩爱。不论是嫉妒也好,忌恨也好,反正,她愤怒了!
你听我说,这并非谬论。张爱玲的《金锁记》里,主人公七巧就是翻版焦母。七巧出身低微,嫁入豪门。丈夫却是患有骨痨,离不得床半步的。且豪门是非多,这样的生活,尽管七巧非善男信女,与幸福大概也沾不上边吧。守到大女长安长大了,要嫁人了,七巧还困着女儿不放。别人以为是爱女心切吧。推掉了几个忠实信徒,长安步进了尴尬的年纪,终于遇了那么的一个男人,她以为幸福就要到来了!这时,七巧却轻手轻脚地从阴森的木梯上吱吱地走下来。面对着准女婿,她也许只要轻轻地问候一声,甚至仅是牵动嘴角的一丝笑就可以了。然,她没有,轻轻地张口,微微地笑道:“长安还在上面吸着烟呢,再等一下吧,或是……”幸福的水晶苹果让七巧轻轻地一抹,碎片散落一地。天知道,为了这男人,可怜的长安早已戒掉烟了!
曹七巧,这母亲,她到底怎么了?难说不是仲卿的母亲心里怀的鬼胎在曹七巧身上还魂了。
终究,兰芝还是穿着新娘妆向清池赴身而去了。这与祝英台葬身梁山伯的坟里不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身的嫁妆,漫天的通红,本该都是洋洋喜气的一片,然而这轻轻的一跃,那“生不偕老,死求同穴”的追求却教这一切都于瞬间停止了,这美丽举动如流星被定格,在数千年的时间荒野里,数亿人的心灵深处,是瞬间,也是永恒!
看完《孔雀东南飞》,心中一片戚然,“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那坚定凄楚的誓言穿越了时空,时常回响于耳畔。
【篇二】孔雀东南飞并序教案
读《孔雀东南飞》的时候我的心颤抖了,因为我看到完美的感情被世俗禁锢,被礼教肢解,并最终因感情本身容不得分离,而死亡的这一过程。
然而,又是残酷也造就了完美的契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感情,在他们殉情之后,也随之涅磐,让当时的社会觉醒了――又有些事物是不会被摧毁的,有些事物是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的,比如感情。
我怀疑上天为人们定下缘分之后,总会制造出一些杯具,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生动,也更加凄美。如果它不想让这份缘分与感情被浪费,便会让人们去另一个世界,去继续他们未走完的路,只留下人间的空虚与悲伤。
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为感情苦恼而又无可奈何,于是便有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于是便有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有了“明月不谙离别苦,斜光到晓转朱户”的佳句与感慨。
于是,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地理解苦难的洗礼。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魂化彩蝶,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红楼缘怨,《大话西游》中的经典对白,以至于网上《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生死决恋,能够说,人每走一步,感情就在人的脚边建起一座坟墓,一座情冢。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无奈,两人的反抗,始终没有摆脱世俗的枷锁。《孔雀东南飞》是一种选取,它用血洗清无瑕感情上沾染的尘世污垢。《孔雀东南飞》是一种觉醒,告诉人们只有感情才值得人用生命扞卫。《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感叹,哀叹人生苦短只有珍爱才能在空间隽永。
正可谓:百媚千红只识君,君我不见愁益深。
愿为鸳鸯叹孔雀,告与东西南北人。
【篇三】孔雀东南飞并序教案
“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
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因为“无子”而所以“去”,多么顺理成章。而且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典《汉婚律》中规定:“帝王诸侯之妻无子不出”,而作为庐江府小吏之妻的兰芝,显然够不上这个条件。但是,无子说也有可质疑之处。首先,因“无子”而让媳妇“出”,可谓光明正大,焦老太婆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挑明,无须忌讳。但通观全篇,没有一处表明焦母依“无子”为据——哪怕是含蓄的表明。其次,汉律实行男尊女卑的原则,在家庭婚姻关系上,规定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焦母嫌兰芝“无子”,完全可以为仲卿再续而不必另娶。另外,从创作动机上说,有谁愿作一长诗为一不能生育的妇女鸣不平呢?——其实,因“无子”而“去”,理所当然,并无不平之嫌。那么,法定理由就只剩下“不顺父母”了。此一说肯定错不了,但却失之笼统(犹如有人问“你是谁”而你答“我是人”一样)。我们不应满足于此,我们应做进一步分析,来洞悉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原因。对此,我们不能大胆设想(性嫉妒性虐待说即属此),我们只能小心求证。让我们回到文本,请看:
焦母: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w
兰芝: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这才是冲突之所在,矛盾的焦点!为什么对同一事实,当事人却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从逻辑学上分析,此两种判断(命题)不可能同真,也不可能同假,其中必有对错。那么孰是孰非?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刘兰芝和焦母两个人物。兰芝德、才、貌三全。其洞察世情的聪慧,知情达理的言行,使我们赞美之尚来不及,何以会指责她而否定她的判断呢?倒是焦母,你看她那“故嫌迟”的神态,那“槌床便大怒”的举止,那“慎莫留”“会不相从许”的语言,求东家女而不落实的讹诈,劝儿子“慎勿为妇死”的愚钝、绝情,使我们确信,焦老太太虽一大把年纪,但在言行举止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实践,都与合理正常标准有相当的距离!一位有着缺点和不足的领导绝对管理着一名各方面都正常且优秀的下属,将会出现两种结果:要么赏识信任下属,做到人尽其才;要么因无知而指责下属不与领导保持一致,犯自由主义,嫉妒下属的优点,滥用职权,阻碍下属的成功或将其挤出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外。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嫉妒是平庸的情调对于卓越才能的反感”,卡耐基在《人性的弱点》中对嫉妒做了深刻剖析。现代心理问题专家也指出“嫉妒者往往以害人开始,而以害己而告终”。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推断:焦母嫉妒(性嫉妒,才嫉妒等)人性中的弱点(当然包括缺点、缺陷等)借助于封建家长制获得了破坏性力量,从而酿成了悲剧。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焦母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又是自食其果的受害者。w
当然,以上推断尚需故事本身的验证,而整个验证过程将使《孔雀东南飞》的其他相关问题豁然开朗。我们终于明白,“兰芝何以被逐”的原因不甚明了就在于焦母玩了猫腻:她没有勇气说出或缺乏水平认识到是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嫉妒等消极情绪驱使她要赶跑兰芝,我们也终于明白中师教学参考书课后练习三答案中“她(指兰芝)的被遣,完全是出于焦母的无端的厌恶”之误。我们并进一步明白,结婚区区“二三年”而焦母“己久怀忿”(无子只会使她焦虑而决不会是久怀忿),“已失恩义”要“速遣之”、“慎莫留”。因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好不容易“媳妇熬成了婆”而又要继续熬下去;熬过了婆婆的权威,又要熬媳妇的优秀。是可忍孰不可忍,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将兰芝休了算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惧怕这个儿、媳、婆三位一体的既成家庭格局。也许有人会问:“不顺父母说”,作为法定理由己足够了,何以啰嗦至此?其实不然!按事发时法律精神,具备“七出”条件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休弃之而不是摩休弃之。按语义学及法理学理念,用“可”表述的为授权性规范,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即是说,按封建礼教规定,焦母可以休弃媳妇,也可不休弃。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焦母选择了休弃,在应知和已知这种休弃权的行使与相对人的生存权等权利发生冲突时她仍要选择休弃:“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儿今同冥冥,令母在后单。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这是仲卿向她以死抗争的最后表白。而此时焦母仍没有回心转意,悬崖勒马,依然是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再一次自欺欺人:“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她也希望有个好儿媳,但她又容不下任何一个好儿媳。无论是现实中的刘兰芝,还是口头上提到过的“秦罗敷”的“东家贤女”。现在她非要选择动用休弃权,即便是滥用,她的选择令人不解。瞿秋白就问过“兰芝那么好,她婆婆为什么要休弃她呢?”我们不解的原因在于我们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焦母,而当我们用人性弱点理论对照她时,问题才迎刃而解!
我们也还终于明白,兰芝自请回家,与其说是体现了一种勇气与果断,不如说是一种妥协:面对强有力的人性弱点的妥协,甚或逃避。因为才“共事二三年”,已“心中常苦悲”、“留空房”、“不得息”,进而叹“君家妇难为!”在这个家庭中,作为一名女性,其贤妻良母的潜质无法发挥;作为一个人,其才华、品德无法自由展现:“徒留无所施。”不仅作为一般人的和个体的女性的价值难以实现,而且要承受“故嫌迟”等更多来自现实的挑剔甚或挑衅!勉强维护现状,对当事人均是一种折磨、损耗,不如远离这种委屈。此时我们感到“被逐”、“被遣”、“遭遣”等措词有不当之处,因其忽视或忽略了兰芝不愿苦熬而自请回家的主动性和维护自己人格尊严的自觉性、坚定性。w
在这里须进一步说明的是“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亦有不妥。封建礼教固然有其反动的一面,但在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家庭稳定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造成刘、焦悲剧的是焦母而非封建礼教,封建礼教并没有主动摧残刘或焦,其在《孔雀东南飞》诗中只是充当了被焦母利用的工具,焦母才是此场悲剧的元凶、真凶。兰芝就说“君家妇难为”而非“家家妇难为”,这就极其含蓄地却是又极其有力地把矛头指向了焦母!(“君家”不是具有普遍性,但这不等于不具有典型性。文学要求的不是普遍性而是典型性)。(退一步说,《孔》诗悲剧的祸首即便不是焦母,也不能是封建礼教,而是以礼教为治国方略的封建统治者。)“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一说曾服从服务于五四时期争自由反封建斗争的需要,因而打上了当时时代的烙印。脱离开具体时代的局限,我们可以说:封建礼教摧残刘兰芝、焦仲卿幸福生活一说当休矣。
综上所述,我们可将《孔雀东南飞》一诗的主题定为:通过刘兰芝、焦仲卿的婚姻爱情悲剧,表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珍惜幸福生活的感情,蕴含了对悲剧制造者的谴责。
长诗最后一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中“之”字所指代的教训至此也就极为明白:一定要认识并警惕我们人性中的弱点,克服它或它的消极作用,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篇四】孔雀东南飞并序教案
《孔雀东南飞》选自南朝陈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卷一,原题目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这里沿用后人常用的题目,全诗共357句,是我国古代汉民族最长的叙事诗。它代表了汉代乐府民歌发展的最高的成就,是我国古代最优秀的民间叙事诗,也是我国文学史上现实主义诗歌发展的重要标志。它和北朝民歌《木兰辞》并成为“乐府双璧”。其中文中所塑造的“刘兰芝”这一人物形象,是我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光辉的形象。可就这样一位美丽善良、勤劳贤惠、聪明能干的女子,最后却泯灭在一汪碧水中。质其本洁来还洁去,滚滚红尘,终究容不下这样的奇女子。
鲁迅曾说过,所谓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当我们今天再次走进这一凄婉的爱情悲剧时,都不禁唏嘘不已。是啊,大团圆、有情人终成眷属、家和万事兴这些字眼总是充斥在我们美好的愿景中。那么是什么让这“精妙世无双”、“伶俜萦苦辛”的女子不被婆婆所容?面对这个问题,众说纷纭,诸如无子说、恋子说、门第说等此类占多数。
《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礼记》到了东汉时已经摆脱了从属《仪礼》的地位而独立成书,渐渐得到一般士人的尊信和传习。如此一来,如果真的是因为兰芝久嫁无子而被休的话,那么婆家休掉兰芝应该是休得理直气壮、合乎情理。然而当焦仲卿询问母亲为何要休掉刘兰芝时,老妇人一脸怒色,只是愤然抛下一句“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的话语,而非大义凌然地向焦仲卿抛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慷慨之词。所以兰芝被休原因的无子之说确实有待斟酌。
同样的,门第一说的证据无外乎就是兰芝在向婆婆告别时所说的“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然而从后文的县令和太守相继派人到刘兰芝家求亲可知,门第一说实在有些牵强。要知道焦仲卿只是个小小的府吏,其身份与地位怎能与县令和太守同日而语。焦家讲究门当户对,难道县令家和太守家就不顾忌?更何况焦家娶得是一个大姑娘,而县令家和太守家娶的还是一个“弃妇”,这也从侧面证明婆婆休兰芝实在是休得没啥道理。
关于“恋子说”,乍听是不错的。想想也是,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地把儿子养大成人,其中的艰辛自然不必多说。等到儿子成家立业了,终于可以享受儿子带给自己的幸福感和满足感的时候,兰芝的出现几乎夺取了儿子所有专注的眼神,其失落的心情自然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通观全文,似乎并不能找到一处有关焦母对儿子的畸形依恋,反而只是见着一个家长对晚辈的多次训斥。所以恋子一说也就没有确凿的证据,只是凭着我们后人的揣测而得出的结论。
那么,兰芝究竟是因为什么被休呢?笔者认为,兰芝被休,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婆媳之间性格的不相容,在于“婆婆”那高高在上的地位不容挑战。
《礼记・内则》中记载:“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涕,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由此我们可知,媳妇在婆婆面前,只能“下气怡声”,甚至于在婆婆面前不可以打嗝,不可以打喷嚏,不可以打哈欠,冷了不敢加衣痒了不敢去搔。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婆婆在儿媳面前,拥有绝对的权威。媳妇在婆婆面前只能是低声下气,唯唯诺诺,唯命是从。正因如此,才会有“天下没有不是之父母”的说法。
那么,刘兰芝在婆婆面前是一个低声下气,唯唯诺诺的人吗?答案显然不是的。文中有诸多证据。
首先,兰芝在文章开头的主动请遣。兰芝回来有两个原因:一是焦仲卿作为一名政府官员,不能每天和她在一起,这让她经常独自呆在空房间里,所以她感到悲伤;第二,因为她和婆婆的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新婚的燕尔,经常不能见面,一些抱怨自然是理解的,所以兰芝只是轻轻地接受了这一点,当谈到她和婆婆之间的矛盾时,是坚定的态度,情绪悲伤和愤怒。让我们看看她是怎么说话的。“鸡鸣入机织,夜不得息。三天断五匹,大人故嫌迟。君家妇不为织作迟!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奶,及时相遣”。这是一句很直白的话,把矛头直接指向婆婆,没有丝毫旋转的余地。今天放这个也许不足为奇,但这要放在那个时代,那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举动。因为被丈夫家休息真的是一件面子荡然无存的事情。从文兰芝回娘家时“进退无颜仪”的举动和母亲“大手掌”的反应可以看出。然而,当她知道有这样的结果时,她毅然邀请了她,这让人们深刻认识到她性格中坚强不可侵犯的一面。这自然证实了兰芝真的不是一个妥协的人。
其次,兰芝辞行前的精心打扮。“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踏......”无论是被遣还是请遣,都是受人诟病的事。所以,离开夫家时,女子总是“哭着出门”,更有甚者“没脸回家去自尽”,而兰芝却还有心情大张旗鼓地精心妆扮。仔细分析其中的原因,应该有性格中倔强和坚强的一面。她的请辞,自然是焦母所乐意看到的。为了保留自己仅剩的一点尊严,兰芝强打起精神,把自己妆扮得美若天仙,目的就是不想在对自己“久怀忿”的婆婆面前示弱,不想让婆婆看到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而她的做法显然也起到作用,在与婆婆话别时,婆婆是“怒不止”。由此可见,两人的矛盾实在是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
其三,兰芝的殉情。兰芝的殉情既是全诗的结局,又是全诗的高潮。而兰芝的殉情自然也就成为她性格刚强的最直接写照。“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为了维护爱情。兰芝纵身越向清池,她用她的死来兑现她的诺言,来维护她为之苦苦挣扎的爱情。面对兰芝的这一举措,很多人都不理解。毕竟,和许多被休的女子相比,她该是何等的幸运,既没有被娘家扫地出门,又没有被众人所唾弃。相反的,从接二连三的提亲到太守家操办婚礼时的盛况,都足以羡煞旁人。按照事情的发展,刘兄所预言的“足以荣汝身”未尝不能实现。而兰芝却选择了一条不归路,表面上为了维护她和焦仲卿的爱情,其实仔细推敲,还是离不开兰芝那刚强的性格。因为性格中刚强的因子,所以,面对唾手可得的“幸福”,她想到的不是今后的荣华富贵,而是眼前想妻维护爱情而不得,想要选择生命自由、生命尊严而不能的绝望。所以,死就成了兰芝唯一的选择。试想,这样一个倔强到用死亡来抗争的女子,怎么可能是一个唯命是从的人?怎么可能愿意一直低声下气地任人宰割?
相对于兰芝柔弱外表下的刚强,焦母的彪悍则是显山露水的。面对儿子的求情,焦母是毫无形象地“捶床大怒”;面对兰芝的辞别,焦母则“怒不止”;面对儿子的以死相逼,焦母依然是寸步不让,只想着用一个也不知道存不存在的女子来挽留住儿子。以刚碰刚,结局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在这一出悲剧中,毋宁说是门第、无后、恋子的悲剧,还不如说是一出性格的悲剧,一曲为了生命自由和生命尊严的抗争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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