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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汇编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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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学学校管理标准》、《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xx市xx镇十字道完全小学,简称“xx”,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xx市xx镇道西村,学校机构代码为xxxxxxxxxxx,邮编为xxxxx,学校网址为xxxxxxxxxxx。

  第三条本校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xx市教育体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5个班。

  第四条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第五条学校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校训:自尊自重刻苦勤奋

  校风:严谨文明和谐创新

  教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

  学风:尊师守纪勤奋创优

  第六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时刻与党保持一致,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为中心,以抓质量,积极促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努力把“打好扎实基础,养成良好习惯”作为学校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校风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社会满意、家长向往的新型学校。

  第七条培养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学生,让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的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第八条培养具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能的新型教师;培养师德高尚、敬业、爱生、进取、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

  第九条以xx、十字道的首字母组成校徽,色彩明快,鲜艳。其中采用红色作为校徽的主色调,意义在于:红色是国旗和红领巾的颜色,是国家和少先队员的代表色。以此作为主色调,一是为了体现国家的重要性,二是为了体现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在祖国的怀抱中健康成长。蓝天、白云代表祥和,代表宽容和豁达,同样也代表着清新的空气和优美的环境,这是对国家和校园的一种祝福和向往。手的变形图案,代表着教师用温暖的手描绘出孩子们多彩的童年,托起孩子们美丽的梦想,代表着教师的责任。本校徽通过简单的图案寓意祖国富强、环境优美、孩子们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责任。

  第二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安全、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做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九)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十)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xx市xx镇教育党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政工室、安全办、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学校组织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织实施。教职(代表)大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教厅教育规划纲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24号)精神,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实现“到20xx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的目标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教体系统全面开展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需要,是构建现代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是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的需要,是依法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也是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章程编制建设,结合新的教育管理体制,认真研究学校制度建设情况,全面、认真地清理、修订已建立的学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要求,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面的整理和整合,形成一套系统的、适应学校管理和发展的中小学常规管理制度。

  二、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学校章程的.内容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权威性。章程是学校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根本性制度,是一所学校一切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学校要以章程为基本依据,制定形成完整、统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各项制度不得违背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三)稳定性。章程的内容应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相对稳定的事项。鼓励学校把自主创新和行之有效的教育理念及实践探索固化为制度,以此指引和保障学校创新发展的方向。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一般不入章程。一些需要细化的条款可以另外通过规章制度方式呈现。章程语言应庄重、严谨、准确、简练,避免歧义和模糊。

  (四)特色性。学校章程应结合本地社会、文化特点,梳理办学历史,反映学校文脉,提炼文化精神,突出办学定位、教育理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鼓励因校制宜,打造学校品牌。

  三、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学校常规管理包括办学章程、领导常规、教师管理常规、学生管理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常规、校园管理常规和后勤管理常规等内容。管理制度涉及五个层面。

  ⑴.学校层面管理制度。涉及到学校行政管理、德育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教育科研管理、考试评价、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及监督保障等十一个方面。

  ⑵.人员层面管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教师绩效考核、教职工奖惩办法等管理规范。

  ⑶.职责层面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教研组长、各科教师、教务人员、电教人员、校医、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等)的岗位责任等职责管理制度。

  ⑷.工作层面规程。包括学校德育工作规程、班主任工作规程、教学常规工作规程、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规程。

  ⑸.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制度。按不同类型和情况,研究和制定包括诸如实验室管理制度、电脑上机制度、图书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制度、请假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校园绿化制度等具体的制度。

  四、学校章程制度汇编

  《XX学校常规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

  前言。

  第一部分:目录

  第二部分: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部分: 学校章程。

  第四部分:学校组织机构示意图。

  第五部分:各种岗位职责、规章制度、评估考核办法等。

  各级各类学校在本期内要完成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完成常规管理制度的汇编。要求编辑打印、装订成册,并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县教体局监审股一式一套。

  五、学校办学章程制度的报批

  学校章程制度实行报批制。各学校制定的办学章程和制度汇编,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填写《蓬溪县学校章程报批审核表》一式二份,报县教体局监审股审核后执行。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 **小学

  第三条学校由**教育局举办,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教育局划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6至12周岁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48个班级,总体不超过2160人。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让每一位师生绽放生命的美丽。

  每一位孩子都有自己独有的潜能,教育正是激发学生这种潜能,让他们能绽放出自己生命的成长之美;而教师在这过程中体现了自身生命的价值和智慧之美;学校将以美善相谐,美人之美,各美其美贯穿教育的始终,彰显文化之美。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紧紧围绕“让每一位师生绽放生命的美丽”这一办学理念,一直致力于课程改革,牢牢抓住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契机,坚持规范办学促内涵发展,科研引导促教学优化,落实常规促质量提升,全面践行“高质轻负”的理念。学校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学校建设。从构建绽放课程、打造慧美课堂、架构美善少年评价体系,打造校园文化四方面全面建设美丽学校。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康乐学宽容博爱

  在学校接受完整的六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在达成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身心健康,个性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积极上进的学生。

  第八条  学校精神

  (一)学校以“至真至善至美”为校训,以“自主合作勤问敏行”为学风,以“尊重赏识勤业善教”为教风,以“务实进取团结”为工作作风。

  (二)学生誓词:我是*小学的主人,我爱自己的学校。在此我宣誓:我铭记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训。我要像小金鲤一样自强不息。我健康,我快乐,我勇敢,我创新,我是新时代最美的小学生。

  (三)教师誓词:我是*小学的一员,我爱自己的学校。在此我宣誓:我铭记至真至善至美的校训。我愿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者的全部义务。我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利,平等对待所有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相伴他们成长,激发他们的真、善、美。勤业善教,为每一位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基。

  第九条 学校以“*”两字的首个拼音字母“Y、P”变形而成的浪花图案为校标,以图案加圆形中英校名围绕组成的图案为校徽,以小金鲤为学校吉祥物。校报:小金鲤。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支部重要活动,协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七)向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为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并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全员参与的一体化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全员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构建至善至美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小组合作+竞争”的班级管理。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相信学生能行的理念。班级实行正副班主任管理模式,负责班级管理日常事务。班主任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家长会,每学年不少于一次的家访。

  开展以“小组合作+竞争”的班级管理,通过小组管理的形式,让学生在小组的合作与竞争中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形成优秀的班集体。

  第二十五条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根据学校地域特色和师资能力建设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和教师资源设立若干校内社团,社团活动既是校本课程的实施平台,也是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的重要途径。

  社团由学校教导处管理、考核,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社团展示,结合学校特色创建特色社团。学校鼓励志愿者或聘请专业人才来校担任社团辅导员。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规范+特色”的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重视强化教师教学质量意识,树立以文化素质为核心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教学质量观,团结协作,努力向教学有特色,学生发展有特长方向发展。

  学校不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重视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评价,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生成长手册。

  第二十八条 积极实践生本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探索小组合作,分层指导,多元评价的课堂教学。促进每一个学生参与学习,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等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实施以激励性为核心的课堂学习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每月开展一次体育联赛。每年四月最后一周为学校体育节。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卫生工作。

  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和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个案辅导,完善心理健康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教师应进行专门的培训,取得心理辅导C证以上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通过校园环境、日常艺术课、及业余艺术活动和学校艺术节,创造艺术教育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周为学校艺术节。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科技教育的法律规章,通过校园环境、科学课程,每年9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科技节。

  劳动教育作为“学会自理和责任心”成长目标的课程,渗透到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劳动教育课程内容,教育学生尊重劳动成果,尊重学校的服务岗位的教师员工。人人有自己的劳动岗位。建立校外劳动教育基地,通过劳技课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

  第三十二条学校成立信息技术发展指导小组,开展信息技术素养提升的培训研究,指导教师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对提高教学效率的整合研究,实现校园环境宣传数字化,教师办公网络化,管理服务信息化。

  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每学期开展对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不断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环境下的校园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第三十三条学校确立科研兴校的战略,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根据学校发展品牌定位,开展系统的课题研究。《绽放美丽》为教科研通讯,定期刊发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等方面的各项重要资讯、成果、心得。

  第五章学生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服务区内和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十条学校对路途较远或家长无法白天照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营养午餐,餐费自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生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将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学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走“学者型教师”的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了一支会研究、会操作、会评价的学习型教师团队,推动学生、教师和学校共成长。倡导教师积淀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个性、开创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鼓励教师著书立说、成名成家。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设立学校先进个人、集体两个综合荣誉及优秀班主任、优秀干部、教学能手,科研能手,学生满意教师五类单项荣誉。原则上综合先进应在单项先进中产生。

  学校对违反师德、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待聘、转岗或解聘。

  第七章学校资产

  第五十四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贰仟零捌拾壹万   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靠双浦镇人民政府、双浦派出所、*区域内的村社、城管、交警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境外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条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由**小学负责解释。

最新小学学校章程详细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xx市xxx小学

  2.学校校址xx市xxxB区东大门南侧。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

  第四条办学宗旨:接纳所有的学生,并让他们在愉悦的校园里长技明理。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我自信我成长我快乐

  校训兴学求真海纳百川

  校风诚信、海纳、励志、博学

  教风慎微、慎思、慎言、慎行

  学风笃志、博闻、善思、乐学

  第六条办学目标:提高管理科学,办学效益显著。构建快乐校园,成就快乐学生,把学校办成发展学生个性,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成为有一定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办学规模:基本规模24个教学班。

  第八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xx市xxx小学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密切配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惩罚或提出惩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义务教育经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共同建设好学校而努力。

  3.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

  4.巩固“两基”成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5.不断加强校园、校舍建设,提高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改善教育和教学设备设施。

  6.关心教师生活,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及生活条件。

  7.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清正廉洁、处处带头,为人师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长应通过校务委员会等形式,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后勤主任等人组成。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定期召开。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大会每一年一届,并定期召开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学校章程草案。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奖惩方案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教师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

  6.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教职会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六条副校长的职责:协助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设置教导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下设语文、数学、艺体教研组,加强教学教研工作,加强对教师的理论业务学习管理与指导,加强就学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设置总务处,负责学校后勤工作,严格执行后勤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协助校长安排使用好各项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并管理好学校财产,做到日清月结,注意检查,维修校舍、设备。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校务公开。

  第十九条学校设置行政、教导、少先队、总务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干好自己的职能工作,同时协调配合完成学校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本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一条转学:对因故申请转学,经学校教导处核准符合条件者,准予转学。

  第二十二条借读:对户籍不在本区的而申请在我校读书的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就读。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习年限为六年,学习期满升入上一级初级中学。

  第二十四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市级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规定不得开除学生。

  第二十六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二十七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导处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师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成功经验,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中心”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主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学校育人作用。

  第三十一条班主任应加强与任课教师,家长的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做好学生素质报告评价。

  第三十二条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巩固双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正确的学习习惯和方法。

  第三十三条坚持听评课制度,搞好每期全员竞教活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三十四条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布置课后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学期末学生测评工作按上级要求进行。学校质量目标由教导处拟定并实施。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学质量标准,合理评定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卫工作的法规,认真抓好体育课,“两操一课”活动,增强学生体质,每期一次全面体检,每年参加一次区级运动会。

  第三十七条学校抓好素质教育工作,以上好音乐、美术课为龙头,结合学科特点及学校学生实际,建立兴趣小组,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八条组织开展好校外、课外活动。

  第三十九条抓好学生卫生保健与安全教育,使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第五章财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条办学条件及经费,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努力达到符合规定的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办学条件。

  第四十一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学校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率。

  第四十二条学校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情况。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设施。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规定实行“两免一补”。

  第四十五条学校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手续,提高使用效益。每年的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上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卫生及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四十七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第四十八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学校要定期举行卫生常识讲座,做好各种传染病、多发病和食物中毒的安全预防工作。?

  第四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十条定好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护校领导带班制度,按上级要求安排好护校人员,做好护校安全工作。做好校园巡查、楼梯守护、安全问询和路段护送制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一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三结合管理

  第五十二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1.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

  2.成立家长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每学期至少开两次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3.办好家教广播站和家教小报,建立联系卡,及时沟通信息。?

  4.教师做好家访、家长开放日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第五十三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八章教师和学生

  第五十四条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聘任教师,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学校注意抓好教师继续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工作,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待遇。

  第五十六条学校做好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的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职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二)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四)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他行为者。

  第五十八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的、思想品德高尚的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典型的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十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好学生。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学校依法制定章程,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如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组织专人调研起草,由学校教代会修证、审议通过。并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批准,章程自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市xxx小学。

民办小学学校章程 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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