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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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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也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扫黄”是指扫除有黄色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保真教育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1篇

  加强“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监管,优化社会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管理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镇党委、政府特与各村街签订《全镇“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

  (一)确保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扫黄打非”工作任务,保证本村街、部门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

  (二)未经上级批准,辖区内不得设立印刷企业及出版物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互联网上服务营业所。

  (三)经常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经营网点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扫除市场上各类内容有害的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类出版物,坚决关闭取缔辖区内的“黑网吧”、电子游戏室以及集市上的非法音像制品,书报滩点等,依法查处“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活动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依法管理,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县级职能部门的要求,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清理整顿辖区内的印刷企业,企业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守法经营违者坚决取缔。

  (五)对群众举报或检查发现的案件,要迅速组织人员,配合县级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六)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中不得徇私枉法。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二、工作奖励

  (一)“扫黄打非”工作作为考核各村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对在“扫黄打非”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优异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在“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均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街,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有效期一年。

  单位(章):责任人:

  单位(章):责任人:

  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2篇

  为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进一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东风村 “扫黄打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宝兴县“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五龙乡“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五龙乡与东风村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人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五龙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的具体指导。五龙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东风村书记签订 “扫黄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抓好落实。

  二、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相关机制,及时研究分析形势,制定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确保“扫黄打非”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和繁荣,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行动。

  (四)始终保持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严防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惠州境内印刷、出版发行和传播。

  (五)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深入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打击非法报刊和盗版出版物的经营活动。

  (六)东风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体现明显效益。

  (七)切实抓好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要建立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快速反应的应急预警工作机制,由此构建“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八)汇总、掌握和依时报送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案件查处情况,督办大案要案。

  (九)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和参与“扫黄打非”工作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责任考核

  (一)将“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二)五龙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东风村落实 “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乡(镇)上通报,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四、责任追究

  (一)东风村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凡违反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对“扫黄打非”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出版物市场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瞒报、谎报、迟报有关“扫黄打非”工作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视其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关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继续履行本责任书的相关责任。

  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3篇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净化辖区文化环境,维护辖区意识形态安全,促进团场和谐稳定,现根据我实际情况,与团场经营文化、办公、影音制品的各商铺签订以下责任内容:

  团场经营文化、办公、影音制品的各商铺,在日常经营中,不得收购、销售以下商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团场经营文化、办公、影音制品各商铺收购、销售上述商品的,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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