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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考核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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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kǎohé,意思是考试,考定核查。语出《颜氏家训·省事》“有一礼官,耻为此让,苦欲留连,强加考覈。”保真教育网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辅警考核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辅警考核方案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管理机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由镇(街)财政全额保障的“镇级”警务辅助人员和由市镇(街)两级财政专项补助的“村级”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简称为“辅警”。

  第三条各镇(街)设辅警大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辅警管理的机构,负责辅警的统一录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辅警大队大队长由各镇(街)公安分局分管巡警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教导员由综治办一名领导兼

  任,副大队长由公安分局机动巡逻大队(巡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抽调组成。

  各警务区设辅警中队,由警务区警长担任中队长,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副中队长。

  第四条公安机关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辅警的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指导全市辅警队伍的管理。各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应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状况统一规划和派驻辅警,开展辅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并定期在镇(街)范围内实施集中战训等管理活动。

  第五条对辅警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或配合。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辅警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辅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八条辅警应当维护队伍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辅助活动;

  (二)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协助交通管理秩序;

  (四)协助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管理;

  (五)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辅助活动;

  (六)专业技术、后勤等相关警务保障活动;

  (七)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警务辅助活动。

  第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辅警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

  (四)开I}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条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职责行使职权;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录

  第十二条辅警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镇级”辅警的人员核定由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向镇(街)辅警大队提出招录名额及职位要求,镇(街)辅

  警大队根据汇总的要求制定招录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村级”辅警的人员核定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臵35名,配臵数量不足巧名的村(社区)按照15名核定,统一由镇(街)辅警大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招录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四)体检与政审;

  (五)审批与备案。

  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辅警的,经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招录程序。

  第十五条辅警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合格;

  (二)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米以上、女身高

  1.55米以上;

  (四)退伍军人优先。

  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从事辅警工作。

  辅警考核方案2篇

  11月17日下午,察右前旗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通报关于大队新制定的民、辅警考核办法。会议由大队长苏柯主持,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贾敬源教导员通报了近期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深入剖析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分析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问题,明确了提升工作绩效的目标,并强调要充分重视接下来新制定的目标考核工作,要对照每一项考核细则来进行梳理,确保各项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大队长苏柯就大队目标责任考核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高度重视,强抓部署推进。大队分管领导、各中队、所、办结合辖区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了加分项目及扣分项目。大队民警及时按照各部门分级分类下达目标考核任务,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查漏补缺,强抓重点督办。

  每月对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针对绩效考核工作中突出问题,落实专人,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请教、把脉绩效考核突出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重点攻坚突破,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落实责任,强抓奖惩。制定每月任务提示单,切实确保各条线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部门要确定专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坚持每月考评、每月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目标任务完成差、安排部署不到位、过程监管不力、工作执行力低的坚决执行奖惩办法。

  辅警考核方案3篇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孙振中

  成 员:叶大雪 叶章召 吴老李 杜雨明 江小军 刘锦军 徐金慧

  (中心小学由叶章召具体负责、白水小学由徐金慧负责、庙前校区由吴老李负责,最后由叶章召统筹汇报)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

  (一)、工作态度(10分)

  1、服从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有组织纪律。(2分/次)

  2、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不懈怠、不拖拉。(2分/次)

  3、对老师、学生、家长的合理要求、建议和意见能乐于接受,而不消极应付甚至暴躁对待。(3分/次)

  (二)、工作纪律(30分)

  1、按时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交接-班,值班情况能详细记录。(2分/次)

  2、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整齐佩戴标志。(2分/次)

  3、严禁在校区内组织并进行娱乐活动。(3分/次)

  4、严禁在值班室滞留非值班人员,或留宿无关人员。(3分/次)

  5、外来车辆入校,必须及时汇报值周领导,批准后方予进校。(2分/次)

  6、严禁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2分/次)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管制器具的人员进校。(3分/次)

  8、不得对可疑的或不配合检查登记的人员和车辆放行。(2分/次)

  9、不得出现教师、家长、学生寄放待取物品或拾拣待领物品丢失、被盗、私藏现象。(3分/次)

  10、严禁与学校师生或学生家长发生矛盾纠纷时激烈争吵甚至暴躁对待。(4分/次)

  (三)履行职责(30分)

  1、开展上学、放学高峰期校园大门的顶定点执勤及校园周边的.巡逻防控,现场发现违法嫌疑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劝解制止治安纠纷。(2分/次)

  2、开展全天候的巡逻检查、安全防范等工作,每天早、中、晚至少全面巡逻一次,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公共安全。(2分/次)

  3、负责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校前检查、上报、登记工作。(2分/次)

  4、负责校区视频监控的看值工作,及时发现、处置出现的问题。(2分/次)

  5、指挥校园、校门车辆出入通行、停靠,确保大门畅通。(1分/次)

  6、依法使用并保管各类防护器材。(1分/次)

  7、参加抢险救灾,服务校园师生。(2分/次)

  8、负责门卫室及周围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2分/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分/次)

  (四)、服务意识(20分)

  1、及时、无误地完成师生的报纸、杂志、信件的分发工作。(2分/次)

  2、完成家长委托的合理的有关事宜。(2分/次)

  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2分/次)

  4、按时开、关教室。(2分/次)

  (五)、自身条件(1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2分/次)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2分/次)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2分/次)

  4、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2分/次)

  三、考核程序

  1、政教处平时观察、查阅资料后打分。

  2、校园协警工作自我评价。

  3、考核组评分。

  4、考核分送镇派出所。

  四、考核划档

  总分值90—100分为优秀档、75—90分合格档、7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档,有关部门将以本校考核分为主要依据核发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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