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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借贷工作自纠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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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是指违反了某些规定。以下是保真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违规借贷工作自纠自查报告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违规借贷工作自纠自查报告1

  县行信贷管理部:

  根据县行《长武农商银行信贷领域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长农银发〔2019〕2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信贷领域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我行已经于3月份成立自查小组,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组员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经过近期排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照方案要求,再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我行利用晨会学习信贷领域专项治理文件,日常按照“十个严禁”严查发放冒名贷款;发放垒大户贷款;发放跨区域贷款;发放虚假交易贷款;授意、指令客户经理发放违规贷款;发放具有非法集资或资金掮客行为人的贷款;发放谋取私利的贷款;发放家庭成员具有未结清不良记录的贷款;行社内部工作人员为客户代办贷款结算业务;未经授权查询、泄露客户征信信息等情况。

  二、积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通过3月份的学习和推进大家对信贷领域违规行为的危害认识深刻,进一步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我支行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通过查看信贷资料,上户核实双管齐下,严查信贷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全员行动,按照“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保障发展”的整体目标,多措并举,从全员着装、工作作风、考勤会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树立六路口支行新形象,为“推进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精细严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做足准备。

  三、今后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支行将继续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将信贷合规文化提升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信贷操作风险。

  通过学习“十个严禁”有效识别业务风险要点,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客户经理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提升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行内部操作风险。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支行深刻认识到开展信贷领域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我们要时刻绷紧自律的弦,确保我支行信贷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违规借贷工作自纠自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效能革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集团组织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之违规借贷自查自纠工作。

  日前,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汶主持召开了专题例会,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发〔2018〕9号)、《关于开展“铁腕纠四风、重拳治怠政”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部署落实全体在编在岗人员违规借贷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集团要求,各部门、公司在编在岗人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针对与管理或服务对象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情况、利用职权在企业搭股经商情况、利用职权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情况及其他需要自查报告的内容进行自查。截至3月9日,集团共计142名工作人员如实填写了《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违规借贷等情况报告表》并签署《严守优化营商环境纪律承诺书》。

  集团开展的违规借贷自查自纠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铁腕纠治“四风”问题,重拳破解消极怠政,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干部队伍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集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违规借贷工作自纠自查报告3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治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促进廉洁从政,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现将我校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自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离退休的领导干部。

  二、治理重点

  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主要有:

  1.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

  3.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4.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5.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

  6.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行为。

  三、工作安排

  1.个人自查。领导干部对照治理重点,认真进行自查,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参与资金借贷情况自查报告表》(表格另发)。没有违规情况的,实行零报告。

  2.核查整改。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进行核实。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对照要求做好自查。

  2.严肃工作纪律。对群众举报、专项核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自理;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开始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从重和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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